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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推动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实施,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,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,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,7月24日,由市委政法委、市法学会联合我会及市工商联共同主办的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培训会在石家庄市综治中心召开。我会副秘书长刘旗参加会议,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存主持会议,省政协委员、省政府法律顾问、市律协副会长张永泽律师应邀授课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于今年5月20日正式施行,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,该法明确规定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,明确促进民营经济持续、健康、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。培训会上,张永泽律师以《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新起点——民营经济促进法》为题,从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的立法背景、法律定位、法律作用、影响与应对举措、八大亮点等五个方面,对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进行了全方位立体解读。与会人员表示,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的出台,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。通过参加本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对该法的理解与认知,为企业规范经营管理、强化权益保护、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提供了专业的指导帮助。市工商联、市法学会有关领导、“云主”代表和我会企业代表在主会场参加培训会,各县(市、区)政法委分管领导、县法学会、县工商联、县企联企协有关负责人、企业家代表共300余人在分会场以线上视频形式参加了会议。